昆明市广播电视局等9部门关于实施“微短剧+”行动计划 赋能千行百业的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广电主管部门、融媒体中心、科技局、民族宗教委(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科学技术协会、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昆明市融媒体中心、昆明教育电视台、昆明广播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相关行业节目制作机构、昆明影视行业协会、有关高校:
微短剧作为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的新兴文艺形态,兼具影视剧基因与短视频特性,以其快节奏、高密度、题材丰富的内容优势,低成本、短周期、体量灵活的制作优势,接地气、懂网络、贴近生活的传播优势,广泛触达各类视听受众、深度参与内容生态优化、迅速打通多种发行渠道、有效形成多元商业模式,对推动文艺创新、丰富人民多样化精神文化生活、赋能千行百业有重要作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紧扣云南“一个跨越”“三个定位”,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市委“六个春城”建设,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激发全社会深度参与网络视听文艺创新创造的活力,推动微短剧与昆明特色产业深度融合,赋能千行百业,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按照国家广电总局部署和省广电局要求,结合昆明实际,市广电局联合市科技局、市民族宗教委、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科学技术协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组织实施“微短剧+”行动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内容及目标
“微短剧+”是指将微短剧与其他行业相结合,形成新的应用场景、商业模式、经济业态,带动微短剧内容提质升级并赋能千行百业。组织开展6项“微短剧+”创作活动,包括:继续开展“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跟着微短剧去旅行”创作活动,启动开展“微短剧里看品牌”“微短剧里看非遗”“跟着微短剧来学法”“跟着微短剧来科普”“跟着微短剧学经典”等创作活动。推动创作生产一批具有鲜明云南、昆明标识和符号的优质“微短剧+”剧目,争取更多优秀作品入选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重点微短剧计划,带动微短剧内容提质升级并赋能千行百业,为讲好云南故事和促进昆明地方文化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发挥积极宣传和拉动作用。
二、 主要创作计划
(一)“跟着微短剧去旅行”创作计划。继续落实《昆明市广播电视局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跟着微短剧去旅行”创作活动的通知》,充分发挥云南生物多样性、景观多样性、文化多样性等得天独厚的文旅资源优势,围绕昆明乡村振兴、乡村旅游、宝藏小城、红色文化、历史文化、民族文化、沿边跨境文化、“旅居昆明”、环滇池岸线打卡和黄金旅游线路等文旅题材,持续创作拍摄具有昆明地域特色的文旅微短剧,更好将微短剧流量优势引导转化为昆明文旅产业和市场优势。
(二)“微短剧里看品牌”创作计划。围绕云南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信息产业、现代物流产业、新材料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食品与消费品制造业等优势产业,以及云花、云咖、云药、云茶、云菌、云果、云食等品牌产业,各行各业充分联动,鼓励带动市内知名企业品牌方与节目制作方、广告方等通力合作,运用微短剧创作传播优势,深度赋能品牌发展,共同讲好中国品牌、云南品牌、昆明地理标志产品及“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故事,搭建起品牌与消费者生动互动的重要桥梁,助力昆明优势产业、品牌和企业文化传播。
(三)“微短剧里看非遗”创作计划。充分利用云南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以云南的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非遗项目和传承人为微短剧创作题材,赋予微短剧鲜明的非遗特色,丰富其文化内涵。借助非遗工坊这一重要载体,深入挖掘非遗背后的故事、传承人的坚守与创新,将非遗工坊中的制作技艺、传承场景融入微短剧。借助影视传媒新技术、新场景、新形式,让非遗焕发出新的生机,推动其活态传承,创作拍摄一批具有昆明地方特色、民族特色且具备市场潜力的非遗题材微短剧作品,搭建起微短剧与非遗良性互动的新桥梁,助力增进中华文化认同,促进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
(四)“跟着微短剧来学法”创作计划。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法治文化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微短剧与法律知识、法治案例深度融合,创作一批“跟着微短剧来学法”优秀微短剧,更好地将微短剧的传播优势转化为普法效能,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打造凸显昆明特色的法治文化名片,助力法治昆明建设。
(五)“跟着微短剧来科普”创作计划。聚焦云南生物多样性与生态安全、高原特色农业、高原湖泊生态保护、生物医药与大健康、新能源与新材料、数字经济等重点产业,以及生态环保、公共卫生、防灾减灾、禁毒防艾等重点领域,深入挖掘科普内容,鼓励更多科技工作者支持和参与科普微短剧创作,推动微短剧融入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精神、创新理念,创作一批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形式新颖、制作精良的科普类微短剧,助力全民科学素质的提高,激发全社会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
(六)“跟着微短剧学经典”创作计划。推动微短剧与中华经典古籍、名著名篇,以及其中的名人名句等传统文化资源相融合,用新表达、新手法、新技术,融入新时代精神,对经典及蕴含在其中的内涵、智慧进行创新演绎和阐释,创作播出一批源于经典、观照现实的“经典”微短剧,让经典重新焕发生机和活力,营造全社会学习经典、爱上经典的氛围。
三、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县(市)区广电主管部门建立“微短剧+”行动计划专项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精心组织,广泛动员,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吸引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切实推动行动计划落地落实。鼓励各地各行业结合实际,选择昆明重点领域,大胆实践,加大组织、引导、投入力度,实现微短剧题材类型的突破,创新行业宣传方式,同时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县(市)区广电主管部门要积极履行牵头部门责任,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联动沟通,争取各方支持,积极为微短剧制作机构在选题策划、采风及剧本创作、选景拍摄等方面给予协调和支持。各微短剧制作机构要发挥主力军作用,聚合策划、创意、技术、宣推等资源,创作更多高品质微短剧。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网络视听平台要积极为重点微短剧的宣传和播出提供平台资源。
(三)建立重点微短剧项目库。请各行业部门、各微短剧制作机构每月20日前动态报送“微短剧+”行动计划 赋能千行百业创作项目月度进展表(附件)。各县(市)区广电局负责收集辖区内的微短剧选题项目计划每月20日前集中报送市广电局邮箱:kmgdjkjc@163.com,市广电局汇总报送省广电局,省广电局评选后纳入云南省重点微短剧项目库,适时组织重点选题项目推介,择优报送国家广电总局,并重点推动创作生产播出。
(四)做好服务保障。市广电局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微短剧制作机构适时召开选题策划,挖掘优秀选题,培育重点项目,全程跟踪指导。对重点剧目实施一剧一策的动态服务保障,积极协调省广电局在拍摄协调、内容审查、许可备案等方面开通“绿色通道”。
(五)加强项目宣推。优秀选题项目和作品,市广电局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在项目宣介、推广传播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
昆明市广播电视局 昆明市科技局 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昆明市司法局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 昆明市商务局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昆明市科学技术协会 昆明市文化艺术界联合会
2025年4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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